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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2026年第2期要目

2026-06-03 11:06:38来源: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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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创刊于2002年,是新中国第一份人权专业学术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核心期刊、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重要来源期刊。

  《人权》为双月刊,以中、英两个文种出版,主要发表以人权、权利等为主题的法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诸领域的论文,热诚欢迎学界同仁投稿。

  详细了解信息,请关注“人权”微信公众号。

目录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论述专题】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发展权实现的中国方案:价值逻辑、制度困境与具体路径  马忠法 公惟韬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在共同富裕建设中的实践路径——基于浙江经验的考察  冯姣 

  【本期聚焦】人权话语与人权共识

  “跨语际实践”:人权话语研究的一个方法论探索  孟庆涛

  亚非人权共识探索:万隆会议的历史视角  化国宇 刘晓澜

  【专题研讨】人的主体性的法律构建

  数字法上的人  黄绍坤

  我国宪法如何保护家庭中的人——以人与家庭的形象为视角  陈永乐

  【学术论衡】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二十年:中国参与的历史进程与成就  张伟

  我国民事诉权的基本权利化:发展困境与理论成因  任重 

  数字政府时代的数字程序权:理论阐释与制度保障  李策

  论不平等主体间的信息隐私权保护——以信息关系信任改良为视角  白银 顾敏康 

  论宪法人权条款融入民事司法的方式与限度  张浙权

  国际体育仲裁院对涉人权体育纠纷的审理  杨婧

  【人权信息】

  中国人权信息(2026年1-2月)

  内容提要

  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发展权实现的中国方案:价值逻辑、制度困境与具体路径

  作者:马忠法,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公惟韬,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在全球人权治理中,发展权关乎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然而,现行国际体系中与发展权相关的规则仍深受西方主导的思维路径与制度惯性的制约。传统上以武力干预为代表的“正义战争”逻辑已逐步转化为技术封锁、制度约束和经济制裁等更为隐蔽的形式。这种结构性压迫导致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发展权的过程中面临多重困境,包括对发展权权利属性认知存在分歧、相关国际规范约束力薄弱、发展权内容界定模糊等,使发展机会不均与竞争不公的问题长期难以解决。对此,应立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发展权实现的中国方案,在价值逻辑层面,需要阐释从个体本位到人类共同利益、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公平、从对抗博弈到合作共赢的价值跃迁;在制度困境破解层面,需要揭示不平等国际经济秩序背后的西方中心论根源,论证以全球发展倡议重塑发展权实施规则的必要性;在具体路径层面,需要提出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的全球治理观完善发展权规范体系,通过“一带一路”实践创新国际发展合作机制,以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基本人权的中国经验优化全球人权治理结构,为全球发展权治理贡献新的规范性基础。

  关键词:发展权  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 以人民为中心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全球发展倡议

  2.“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在共同富裕建设中的实践路径——基于浙江经验的考察

  作者:冯姣,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文华创新学院副院长。

  内容提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是引领共同富裕建设的核心思想体系。从人权视角看,共同富裕是在中国特定历史阶段,系统性地实现人民经济、社会、文化及政治权利的社会实践。作为共同富裕建设示范区,浙江通过高质量发展夯实权利基础、制度创新促进权利共享、精神富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基层治理拓宽权利参与通道的实践机制,将共同富裕的理念转化为具体图景。浙江的探索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在资源保障、权利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面临困境。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同富裕人权实践路径,需从根本前提、核心动力、制度保障、文化支撑、实现机制等方面协同发力。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  共同富裕  浙江实践  人权保障

  3.“跨语际实践”:人权话语研究的一个方法论探索

  作者:孟庆涛,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一切关于人权的不同话语类型的差别,在语言上,都可以追溯到“人权”的跨语际传播。因此,“跨语际实践”这一研究方法可用以分析人权话语。跨语际实践在语言意义上是对主客方语言“虚拟对等”关系本质的说明,而在文化意义上则是不同文化之间的交叠诠释。作为人权话语研究方法论的跨语际实践,其核心在于“公度性”。公度性类似于“重叠共识”,是就人权达成的共识。公度性体现为递进的三重性:首先是文化交叠共识的结果,但实际上来源于主体的相互承认,最终在理论本质上体现为“主体间性”。中文“天赋人权”和英文“natural rights”、中文“群己权界”和英文“liberty”之间复杂而曲折的“对应”关系,正是建立在公度性基础上的。两个语词对应的背后隐藏着中文“权利”和英文“right”语词之间的对应,更深层次的对应则需要在语词“内涵”的文化“意义”对应上来寻找。“权利”概念起源的争议背后隐含着“语言学”与“人类学”两种理解之争,隐藏着“应得”与“权利”被等同对待的事实。

  关键词:人权话语  方法论  跨语际实践  公度性  交叠共识

  4.亚非人权共识探索:万隆会议的历史视角

  作者:化国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晓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理学专业2023级博士研究生,福建警察学院基础课教学部讲师。

  内容提要:万隆会议召开于冷战对峙加剧的国际背景下,会上讨论的人权议题呈现出复杂的双重性。一方面,部分人权议题被政治化为国际斗争手段,阻碍了与会国在人权主体意识方面的觉醒。另一方面,会议通过背书《联合国宪章》及《世界人权宣言》以要求平等权与话语权,强调人民自决、反殖民主义与反种族主义等主张推动亚非人权诉求融入国际人权议程。中国提出的“求同存异”方针在促进会议团结、化解分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为早期亚非国家促进人权的努力提供了动力,也为区域内的人权共识奠定了希望的基础。

  关键词:万隆会议  亚非  人权共识  人民自决

  5.数字法上的人

  作者:黄绍坤,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内容提要:数字法上人的形象决定数字法应采何种方式对待人,是数字法学独立和体系架构的基础。在数字空间,数字活动具有数字化、支配性和技术性等特征,并对人产生了全面影响。人成为数字活动中的被支配者,不断被物化,又受制于工具理性,在数字生产中日益被工具化。因受数字私权力、双边市场特性、“成本-收益”考量、人的社会性等影响,人的理性发生了偏移,缺乏合理的理性商谈语境,并会受到社会活动的限制。此外,因受数字空间生成、算法技术、信息工程传播等影响,人格权益极易受到侵害,且缺乏人格发展的自主性和权利自我捍卫的能力。因为数字人、数字身份与物质世界的人之本体并无离身性,数字技术发展并未在本体层面增加人格要素,增加的是旨在应对技术控制的防御性、保障性的人格权益。基于数字法上人的形象,应调整、重构数字法的相关规定和理论体系,实现对人的全面保护。

  关键词:数字法  人的目的性  人格  人的理性  工具理性

  6.我国宪法如何保护家庭中的人——以人与家庭的形象为视角

  作者:陈永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宪法如何保护家庭中的人,规范国家介入家庭生活的尺度,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命题。可以由人与家庭的宪法形象展开分析。家庭功能的分出与保留,折射出“人的扩张”与“家的限缩”这一内在逻辑。据此,我国宪法确立了人在家庭语境下的三重形象:自主的人、被特别保护的人和负有责任的人。对应人的三重形象,家庭表现为特定的自由领域、给付与保护条件,以及干预的正当性基础,可称为“自治之家”“回护之家”与“责任之家”。“自治之家”具有作用上的优位性,“回护之家”与“责任之家”通常应依照辅助性原则出场。根据不同家庭形象的作用情况,宪法对国家的行为存在不同要求。

  关键词:人权保障  家庭保护  人的形象  家庭形象

  7.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二十年:中国参与的历史进程与成就

  作者:张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港澳台教育中心主任。

  内容提要: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是《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宗旨和原则。中国政府一贯支持联合国为此所作出的努力,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行动,特别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工作。本文采用文献综述和实证研究的方法,系统梳理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相关文件,客观展示了中国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各项机制的基本情况。研究发现,中国全方位地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工作,尤其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人权理事会持续提出人权决议,呈现出常态化趋势。这些联合国历史文献充分说明,在习近平外交思想和有关人权重要论述的引领下,中国正以更加自信和积极的姿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与合理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普遍定期审议  特别程序  咨询委员会  全球人权治理

  8.我国民事诉权的基本权利化:发展困境与理论成因

  作者:任重,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基本权利化是民事诉权的有力理论倡导,却在我国面临三重发展困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民事诉权基本权利化的语境差异、立案登记制的目标偏离以及民事诉权基础理论研究的本土性不足共同导致民事诉权理论与司法实践脱节。我国民事诉权基础理论源于对苏联民事诉权论的借鉴。二元诉权论虽是通说,但不同见解分别走向实体程序不分的诉权(actio)模式、私法诉权论、权利保护请求权论以及具有基本权利属性的司法保护请求权与本案判决请求权说等主要模式。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以来的立法和实践呈现“公法诉权为表,私法诉权为里”的发展趋向,起诉权中心主义和胜诉权要件的起诉权化是其重要特征。民事诉权基本权利化之困的理论成因是私法诉权模式难以跨越权利保护请求权阶段。权利保护请求权模式可期稳步推进民事诉权的基本权利化,即以民事诉权阶层化为路径逐步降低起诉门槛,同时充实阶层化和动态化的胜诉权要件,在规范和实践层面推动民事诉权的“脱私入公”。权利保护请求权模式是民事诉权基本权利化的必经之路,民事诉权基本权利化是权利保护请求权模式的更高阶段。人格尊严并非起诉权的宪法规范基础。起诉权宜定位为受制约的基本权利,其限制的正当性正是有效解决“起诉难”的理论支点。

  关键词:人权  诉权  立案登记制  起诉条件  权利保护请求权

  9.数字政府时代的数字程序权:理论阐释与制度保障

  作者:李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数字政府时代,行政程序体现为统一平台、数据驱动、智能自动、移动政务、区块链赋能,呈现出重技术轻规范、重实体轻程序、重权力轻权利的实践逻辑,引发公民程序权隐忧。数字程序权摒弃了程序义务范式的局限性,以人的尊严、宪法基本权利、主观程序正义为理论根基,具有很强的可行性。数字程序权包括排除算法歧视权、数字知情权、数字参与权、留存记录权、人工审查权、数字决策拒绝权共六种理想类型。为有效保障数字程序权,应当从权利维度完成数字程序权的法律确认,从权力维度实现数字行政权的程序控制,从技术维度保证数字技术的规范要求。

  关键词:数字政府  数字程序权  基本权利  数字决策拒绝权  算法审计

  10.论不平等主体间的信息隐私权保护——以信息关系信任改良为视角

  作者:白银,湘潭大学法学学部讲师;顾敏康,香港教育大学应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来学院教授。

  内容提要:信息隐私权的保护已成为影响数据可用性和容量配置的重要因素。为促进“数据要素×”的价值实现和数据产业链有序发展,宜对平等和不平等主体之间的信息隐私进行区分保护。前者继续适用传统隐私权保护规范,后者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隐私保护制度亟需完善的关键领域,应兼顾海量数据利用需求,适用更为综合性的规范。基于社会学视野中信任对象从对个体信任到对整个社会系统信任的扩展,信息隐私披露、侵害和保护实质上对应社会信任关系的建立、破坏和修复。通过对具有优势地位的信息处理者引入信义义务、强化应用区块链和信息去识别技术、完善社会信用治理制度等路径,优化信任的社会结构,建立可信、可持续的信息关系,实现对信息隐私权的实质性保护。

  关键词:数字经济  人权  信息隐私权  社会权力  信任关系

  11.论宪法人权条款融入民事司法的方式与限度

  作者:张浙权,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人权条款以宪法规范的形式、宪法的间接效力说为基础,在我国民事司法中的适用频率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从形式、内涵与功能的视角分析,可以发现在法院策略性的释法说理过程中,人权条款不仅彰显了中国式司法人权观,还承担了合宪性解释、漏洞填补和补强论证这三重功能。从提升司法效果的角度考量,功能性的直接说理是人权条款融入民事司法的理想方式。由于存在规范差异、裁判困境与弱化权威这三重阻碍,唯有在对抗社会公权力时,人权条款才适宜介入民事司法发挥其私法效力。

  关键词:人权条款  民事司法  私法效力

  12.国际体育仲裁院对涉人权体育纠纷的审理

  作者:杨婧,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

  内容提要:国际体育仲裁院是权威的体育仲裁机构,专注于体育纠纷的解决。该机构在仲裁实践中,多次就体育纠纷中人权问题作出裁决,涉及性骚扰、性别歧视、残障歧视等。根据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规则,其对体育领域的人权争议有管辖权,但国际体育仲裁院处理人权问题,不同仲裁庭在规则适用方面存在分歧,有的直接适用了相关人权规范,有的则拒绝直接适用人权规范。鉴于体育仲裁的灵活性,人权问题的地域性和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人才储备,该机构不是解决人权争议的最合适主体。新成立不久的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在仲裁中也应该尽量避免直接对人权争议作出裁决,但应该在仲裁中尽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关键词:国际体育仲裁院  涉人权体育纠纷  体育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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