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紫微: 建议取消拐卖犯罪追诉时效限制,对全国户籍登记中“来历不明”“户籍信息矛盾”及“非婚生子女未登记生父母”等异常状态人员,开展强制性DNA采血筛查。废止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将该类行为统一纳入“拐卖妇女儿童罪”范畴。增设“组织非法送养”“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等新罪名,填补法律空白。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基准,实现“买卖同罪同罚”。